简体中文
English
正文
EB-1C移民的误区:L签证与EB-1C的关系
发布时间
2023-05-26

许多人以为申请EB-1C跨国公司经理/高管移民必须先持有L签证才可以,其实并不是这样的,L签证与EB-1C签证之间并没有先后关系,因为它们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东西,前者是工作类签证,后者是移民签证,这两者既可以单独提出,又能同时提出。 

首先,L签证它是一种工作类签证,仅适用于担任管理职位或具有专业知识的临时公司内部调动人员。

L签证又细分为L-1A(经理级高管签证)签证和L-1B(专业技术人才签证)签证,这两种签证类别不同,有效期自然不一样,L-1A首次签证有效期一般为3年,单次延期不能超过两年,签证最长有效期为7年;L-1B首次签证有效期也是3年,但只能延期1次,签证最长有效期为5年。

无论申请L-1A签证还是L-1B签证,申请人都要满足两个要求:

1、进入美国之前的三年内,在国外的公司已经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2、入境美国后,以专业的知识和能力为同一个雇主的分支机构或其合格的组织之一工作。

申请L签证的人需要符合两个要求,而为了设立新的办事处,要求派遣员工到美国担任高管或经理的外国雇主也要向美国证明:

1、他们有新办公室的实际位置;

2、员工在提交申请前,三年之内已经连续担任高管或经理一年;

3、新办公室将在申请获得批准后的一年内,支持实施行政或管理职位。

获得L签证后,持有人可以合法进入美国为其分公司/总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最长7年,最短5年的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L签证是一个工作类临时签证,签证到期后,持有者如果没有调整为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就必须要离开美国,否则,就会造成非法滞留的严重后果。但在签证到期前,L签证的持有人大多数会选择EB-1C调整身份,原因主要是EB-1C是美国专门为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设计的移民类别,除此之外,它还具有其他职业移民(EB-2EB-3EB-5)所没有的优势,比如:

1、移民办理速度快

EB-1C移民无需经过劳工证程序,也不涉及排期问题,移民流程顺利,最快1年内可获得美国永久绿卡。

2、没有绿卡排期

职业移民EB-1第一类优先每年约有4万个绿卡名额,而申请绿卡的人数远远小于此配额,所以没有绿卡排期限制之说。

3、永久绿卡

EB-1C一旦获得批准,获得的是十年永久绿卡,而不是像EB-5那样,只能获得两年条件绿卡。

4、移民申请可多次提出

EB-1C是甚于商业原因提出的移民申请,不通过也可以在签证有效期内多次提出,直至获得职业绿卡,它不像EB-2EB-3移民,一次不通过,就会在移民局留下不良记录。

5、全家移民美国

EB-1C移民申请(I-140)一旦获得批准,其配偶也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也可以在美国境内申请身份调整,或在境外走领馆程序申请移民签证获得永久绿卡。

6、移民费用较低

EB-1C移民费用比EB-5投资要低,申请人不需要准备80-105万的投资款,只需支付I-485调整身份的各项费用(包括律师费)即可。

EB-1C优点多,且是美国专门为跨国公司经理/主管打造的移民项目,职业绿卡获批的成功率较高,所以L签证持有者多数会选择它来调整身份,因此,许多人就会产生只有L签证持有人才能申请EB-1C移民的错觉。